土地法施行法 第 7 條(土地面積最高額標準)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土地法第二十八條限制土地面積最高額之標準,應分別宅地、農地、興辦事業等用地。宅地以十畝為限,農地以其純收益足供一家十口之生活為限,興辦事業用地視其事業規模之大小定其限制。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土地法施行法 第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