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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土地登記規則 第 48 條

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計收登記規費時,其權利價值,依下列規定認定之: 一、建物在依法實施建築管理地區者,應以使用執照所列工程造價為準。 二、建物在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者,應以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所核定之房屋現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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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土地登記規則第 48 條規定建物第一次登記之權利價值認定:實施建管地區用使用執照工程造價、未實施建管地區用稅捐處核定房屋現值。

Q · 建物保存登記費按市價算嗎?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48 條,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權利價值,於實施建管地區依使用執照所列工程造價認定,未實施建管地區依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房屋現值認定,再以該數字乘以千分之一(土地法第 65 條)計收登記費。市區新成屋市價可能五千萬,但使用執照工程造價可能僅八百萬,登記費按八百萬而非五千萬計算。

白話解讀

你蓋了一棟新房子要做「保存登記」(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地政事務所要收登記費。這筆錢按什麼算?答案是按「權利價值」的千分之一。但「權利價值」是哪個數字?多數人以為是市價,錯。本條給了兩個答案:實施建築管理地區(都市計畫區、有發使用執照的地方)用「使用執照所列工程造價」;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偏遠農地、未發執照的建物)用「房屋現值」。一棟市區新成屋市價可能五千萬,但使用執照上的工程造價可能只有八百萬,登記費按八百萬算而不是五千萬算,差距是好幾萬元的登記費。看懂這條,你才知道為什麼建物保存登記的規費比想像中低,也才能在代書報價時對得上他用的數字。

法律定性

土地登記規則第 48 條為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權利價值認定規範,採二分法: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以使用執照所列工程造價為準、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以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房屋現值為準,作為計收登記規費之計算基礎。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建物所在地區類型權利價值(使用執照工程造價 或 房屋現值,TWD)(TWD)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建物保存登記費按什麼算?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48 條,按使用執照工程造價或稅捐處房屋現值的千分之一計算,不是市價。

Q2新成屋登記費可以省嗎?

規費本身是法定計算,省不了;但要確認代書沒灌水,要求看使用執照工程造價對帳。

Q3未實施建管地區建物可以辦保存登記嗎?

可以,依本條第二款用稅捐處核定房屋現值作為權利價值基礎,加上未實施建管地區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證明文件即可。

Q4使用執照工程造價在哪裡看?

使用執照本身載明,向建商索取影本或自行至當地建管處申請調閱。

Q5建物保存登記要交多少錢?

登記費 = 使用執照工程造價 × 千分之一,加上書狀費 80 元及代書服務費(地區行情差異大)。

Q6違建可以辦保存登記嗎?

違章建築通常無法辦理,但未實施建管地區的舊建物或農舍,若稅捐處有核定房屋現值,可走第二款流程。

Q7中古屋移轉的登記費也按本條算嗎?

不適用。本條僅限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所有權移轉登記的權利價值用申報現值,不同基礎。

Q8建商代辦保存登記費可以議價嗎?

規費不能議價(法定),但建商收的代辦服務費可協商;要求拆出規費與服務費明細,否則灌水空間大。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items
權利價值認定基礎[ { "label": "實施建管地區", "value": "使用執照所列工程造價" }, { "label": "未實施建管地區", "value": "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房屋現值" } ]
適用情境[ { "label": "實施建管地區", "value": "都市計畫區、有發使用執照的新成屋" }, { "label": "未實施建管地區", "value": "偏遠農地、未發執照的舊建物或農舍" } ]
規費金額比較(同一棟價值差異)[ { "label": "市價 5000 萬新成屋(使用執照工程造價約 800 萬)", "value": "登記費 8000 元" }, { "label": "若按市價誤算", "value": "登記費 50000 元(差 6 倍以上)"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登録免許税法(不動産登記)— 建物の登録免許税は固定資産税評価額を課税標準とする(千分の 4 が原則税率)
🇰🇷 韓國등록면허세법 + 부동산등기법 — 부동산 등기는 시가표준액 또는 취득가액 기준으로 등록면허세 산정
🇨🇳 中國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準(國家發改委、財政部 2016 年)— 住宅登記費按件 80 元、非住宅按件 550 元(按件計收,非按權利價值千分比)
🇩🇪 德國Gerichts- und Notarkostengesetz (GNotKG) § 47ff. — Geschäftswert nach Grundbuchwert / Verkehrswert; Eintragungsgebühr nach Tabelle B
🇫🇷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art. 677ff. + Décret n° 55-22 portant réforme de la publicité foncière — taxe de publicité foncière proportionnelle à la valeur déclarée
🇺🇸 美國State-level recording fees — typically flat fee (e.g. $30-150) plus per-page charges; not value-based ad valorem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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