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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土地登記規則 第 66 條

  1. 1.土地權利如係共有者,應按各共有人分別發給權利書狀,並於書狀內記明其權利範圍。
  2. 2.共有人取得他共有人之應有部分者,於申請登記時,應檢附原權利書狀,登記機關應就其權利應有部分之總額,發給權利書狀。
  3. 3.同一所有權人於同一區分所有建物有數專有部分時,其應分擔之基地權利應有部分,得依申請人之申請分別發給權利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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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土地登記規則第 66 條規定共有土地應按各共有人分別發給權利書狀,應有部分變動時換發,區分所有建物基地權狀得分發。

Q · 三人共有一塊地,是發一張共同的權狀還是各拿一張?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66 條第一項,共有的土地必須按各共有人分別發給權利書狀,每張權狀上明確記載該共有人的應有部分(例如 1/3)。這個設計讓每個共有人的權利獨立存在,可以單獨處分、抵押、繼承,不需其他共有人同意。當共有人之間互相買賣應有部分時,依第二項規定收回原書狀、依新總額重新發給。

白話解讀

你和兩個朋友合資買一塊地,三人共有。登記完畢後,地政事務所不會發一張共同的權狀,而是分別發給每個人一張,上面寫明「應有部分 1/3」。這就是這條規定的第一層:共有時各拿各的權狀,各管各的份額。第二層更實用:如果你把朋友的 1/3 買下來,原本你拿著自己的 1/3 權狀,現在你變成 2/3 的所有人。地政事務所會收回你舊的權狀,發給你一張新的、上面寫「應有部分 2/3」。第三層則是針對社區大樓和店面常見的情境:你在同一棟大樓有兩戶或三戶(例如 5 樓和 6 樓),這兩戶都附帶基地的應有部分。如果你願意,可以申請把每一戶的基地權狀分開發給,方便將來個別轉售。這條規定看起來瑣碎,實際上是「應有部分」這個概念能夠在物理世界中流動、組合、拆分的關鍵機制。

法律定性

土地登記規則第 66 條為共有不動產權利書狀發給規則,建立三項核心機制:各共有人分別取得獨立權狀(第一項)、應有部分變動時換發新書狀(第二項)、區分所有建物多戶持有人之基地應有部分得申請分別發給(第三項),構成共有制度物權流動性的登記實務基礎。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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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土地登記規則 66 條是什麼?

規範共有不動產權利書狀的發給與換發程序,包括各共有人分別發給、內部移轉換發、區分所有建物基地分發三項機制。

Q2共有人應有部分變動要怎麼換發權狀?

申請登記時檢附原權利書狀,登記機關依新的應有部分總額重新發給書狀,舊書狀同時繳回註銷。

Q3同一棟大樓持有多戶,基地權狀可以分開拿嗎?

可以。第三項明文規定同一所有權人於同一區分所有建物有數專有部分時,得依申請分別發給基地應有部分書狀。

Q4共有權狀遺失怎麼辦?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67 條申請補發,登記機關依規定公告後補發新權狀。

Q5共有人買受他人應有部分後要繳哪些稅?

若屬有償移轉繳契稅(依契稅條例約 6%),若屬贈與則繳贈與稅,皆需於 30 日內申報。

Q6公同共有跟分別共有的權狀有差嗎?

公同共有不發應有部分書狀(無從計算個別份額),分別共有才適用第 66 條按應有部分分發。

Q7共有人能拒絕其他共有人換發新權狀嗎?

不能。內部移轉登記程序由買賣雙方申請即可,但仍受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優先承購權通知義務拘束。

Q8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權狀合併與分發哪個有利?

若預計分別出售或抵押各戶,分發更靈活;若預計整批處分,合併較簡便。實務多建議分發保留未來彈性。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scenario適用每人權狀應有部分記載
分別共有換發適用第 66 條各自獨立明確比例
公同共有不適用第 66 條第一項全體共有人共同列名不分比例
區分所有建物多戶基地適用第 66 條第三項可申請分別發給各戶獨立比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不動産登記法 第 59 条第 4 号・第 65 条(共有持分の登記事項及び共有物分割禁止特約)
🇰🇷 韓國부동산등기법 제48조 제4항(공유 지분 등기)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 297-310 條(共有制度);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 17 條
🇩🇪 德國GBO § 47(Eintragung von Bruchteils- und Gesamthandseigentum im Grundbuch)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s 815 et suivants(régime de l'indivision);Décret n°55-22 du 4 janvier 1955 article 28
🇺🇸 美國Restatement (First) of Property §§ 12-14(tenancy in common); recording statutes (varies by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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