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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土地登記規則 第 85 條

土地總登記後,因分割、合併、增減及其他標示之變更,應為標示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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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85 條,土地分割、合併、增減或其他標示變更時,所有權人應主動申請標示變更登記。

Q · 土地實際上分了或合了,登記簿沒跟上會怎樣?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85 條,土地總登記後因分割、合併、面積增減或其他標示變更,所有權人應主動申請標示變更登記。本條沒有罰則,但實務上未辦理會造成登記簿與現況不符,下次任何處分行為(買賣、設定抵押、贈與、繼承)都會被地政事務所要求先補辦才能繼續,等同資產被凍結。

白話解讀

土地不會自己變,但你以為的「不會變」可能只是錯覺。一塊地可能因為政府辦理地籍重測導致登記面積跟實測對不上,可能因為都市計畫切走一部分變窄,可能因為你跟鄰居合意把一筆地分成兩筆,也可能因為兩筆地合而為一。這條規則的核心是:只要實際上變了,登記簿上就要跟著變。但變更不會自動發生,必須由所有權人主動申請。「應為」兩個字看起來客氣,實際上是強制性的:你不辦,你的權狀和現實對不上,下一次要賣、要設定抵押、要繼承、要申請建照,全部會卡在「標示不符」這道牆前面,沒有人能替你跳過。

法律定性

土地登記規則第 85 條為標示變更登記的總則性規定,要求土地完成總登記後,凡因分割、合併、面積增減或其他標示變動(如地目變更、門牌整編、使用分區調整),所有權人應主動申請標示變更登記,以維持登記簿與實際地貌的同步性,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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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土地登記規則第 85 條是什麼?

規定土地總登記後因分割、合併、增減或其他標示變更時,所有權人應辦理標示變更登記。

Q2標示變更登記不辦會怎樣?

登記簿與現況不符,後續買賣、抵押、繼承都會被地政事務所要求先補辦才能繼續。

Q3標示變更登記要準備什麼文件?

權狀正本、印鑑證明、身分證、申請書,分割須附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Q4標示變更登記規費多少?

依地政事務所收費標準,通常數千元內,可委託代書代辦。

Q5地籍重測後要自己辦變更登記嗎?

公告期 30 天內可提異議;部分情況地政事務所依職權辦理,涉及權利變動仍須所有權人配合。

Q6私下協議分割沒辦登記有效嗎?

對當事人間有債權效力,但對第三人無對抗力,銀行、買家、稅捐機關都不認。

Q7哪些情況算「其他標示變更」?

地目變更、使用分區調整、門牌整編、建物增建拆除導致面積變動等都涵蓋。

Q8徵收後土地剩餘部分要重新登記嗎?

要。徵收完成後,剩餘地的面積、地號、地形都變動,應辦理標示變更登記才能後續處分。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featuresplitmergeincrease_decreaseother
登記性質原一筆變兩筆以上原兩筆以上合為一筆面積增減(重測、徵收後)地目、門牌、使用分區等變更
前提要件所有權人申請或法院判決相鄰、同地段、權利同一依重測公告或徵收處分依主管機關公告或所有權人申請
搭配文件分割協議書或判決書合併協議書重測結果清冊或徵收處分書依事由不同(如門牌證明)
他項權利處理通知他項權利人換發或加註權狀他項權利範圍依協議定之視同分割合併處理通常不影響他項權利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不動産登記法 第37条(地目変更)/ 第39条(分筆・合筆登記)
🇰🇷 韓國부동산등기법 제35조(토지의 분필·합필 등기)
🇨🇳 中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32條(變更登記)
🇩🇪 德國Grundbuchordnung (GBO) § 2, § 5(Bestandsverzeichnis、Teilung und Vereinigung)
🇫🇷 法國Décret n° 55-22 du 4 janvier 1955 art. 7(publicité foncière, modification cadastrale)
🇺🇸 美國Local land records / county recorder statutes(各州不同,無統一聯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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