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條例第四十七條所定之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由當事人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為之。
根據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66條,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的責任由當事人自行向相關的稅捐稽徵機關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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