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30-1

快速跳轉
  1. 1.依前條規定擬具之興辦事業計畫不得位於區域計畫規定之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屬內政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由政府興辦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且經各項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之中央法令規定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興辦。 二、為整體規劃需要,不可避免夾雜之零星土地符合第三十條之二規定者,得納入範圍,並應維持原地形地貌不得開發使用。 三、依各項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法令明定得許可或同意開發。 四、屬優良農地,供農業生產及其必要之產銷設施使用,經農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農業發展所需,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地需求總量。 五、位於水庫集水區(供家用或供公共給水)屬與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區範圍,且該水庫集水區經水庫管理機關(構)擬訂水庫集水區保育實施計畫,開發行為不影響該保育實施計畫之執行。
  2. 2.前項第五款與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區範圍,為特定水土保持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水庫蓄水範圍、森林(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大專院校實驗林地及林業試驗林地等森林地區、區域計畫劃定之森林區)、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山坡地(坡度百分之三十以上)及優良農地之地區。
  3. 3.興辦事業計畫位於區域計畫規定之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且有第一項第五款情形者,應採低密度開發利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其興辦事業計畫時,應參考下列事項: 一、開發基地之土砂災害、水質污染、保水與逕流削減相關影響分析及因應措施。 二、雨、廢(污)水分流、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水質監測設施之設置情形。
  4. 4.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免檢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之變更編定案件,除申請變更編定為農牧、林業、生態保護或國土保安用地外,準用第一項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1條規定了在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興辦事業計畫的限制和條件。根據該規定,興辦事業計畫不得位於區域計畫規定的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但有幾個情形例外。第一情形是屬於內政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由政府興辦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且經各項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之中央法令規定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興辦。第二情形是為整體規劃需要,不可避免夾雜之零星土地符合第三十條之二規定者,得納入範圍,並應維持原地形地貌不得開發使用。第三情形是依各項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法令明定得許可或同意開發。第四情形是屬於優良農地,供農業生產及其必要之產銷設施使用,經農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農業發展所需,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地需求總量。第五情形是位於水庫集水區(供家用或供公共給水)非屬與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區範圍,且該水庫集水區經水庫管理機關(構)擬訂水庫集水區保育實施計畫,開發行為不影響該保育實施計畫之執行。 參考資料中提到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1條的參考資料有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內政部102年10月17日台內營字第1020810668號公告、內政部106年5月16日台內營字第1060806764號公告、內政部106年2月15日經水工字第10651018660號函,這些資料提供了該條規定的相關法令和規則的內容和解釋。 根據這些參考資料,如果興辦事業計畫位於位於區域計畫規定的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且有第一項第五款情形,則應採低密度開發利用,應參考開發基地之土砂災害、水質污染、保水與逕流削減相關影響分析及因應措施以及雨、廢(污)水分流、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水質監測設施之設置情形。另外,與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區範圍包括特定水土保持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水庫蓄水範圍、森林(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大專院校實驗林地及林業試驗林地等森林地區、區域計畫劃定之森林區)、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山坡地(坡度百分之三十以上)及優良農地之地區。 總結而言,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0-1條規定了在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興辦事業計畫的限制和條件,並提供了相關的參考資料和解釋。根據這些資料,可以針對具體的情況進行適當的判斷和審查。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30-1 條規定:「依前條規定擬具之興辦事業計畫不得位於區域計畫規定之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30-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