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15

快速跳轉
  1. 1.複丈人員於實施複丈前,應先對申請人、關係人之身分。複丈完竣後,應發給申請人土地複丈成果圖或他項權利位置圖。
  2. 2.複丈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其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界址調整、調整地形或主張時效取得所有權而複丈者,應辦理地籍調查。
  3. 3.前項地籍調查表記載之界址,應由申請人當場認定,並簽名或蓋章;其未於當場簽名或蓋章者,得於三日內至登記機關補簽名或蓋章。屆期未簽名或蓋章者,應載明事由,發給之土地複丈成果圖並加註僅供參考,其所附土地登記申請書件予以退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5條的规定: 1. 在进行複丈之前,複丈人员应先核对申请人和相关人的身份。複丈完成后,应向申请人提供土地複丈成果图或其他权利位置图。 2. 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进行複丈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没、分割、界址调整、调整地形或主张时效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複丈,应进行地籍调查。 3. 地籍调查表上所载的界址应在申请人当场确认,并签名或盖章;如未能在当场签名或盖章,可在三天内到登记机关补签名或盖章。逾期未签名或盖章者,应在土地複丈成果图上注明原因,并标注为仅供参考,同时将附带的土地登记申请文件退还。 参考资料: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名詞
  • 關係人名詞
  • 土地複丈成果圖名詞
  • 時效取得名詞
  • 所有權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15 條規定:「複丈人員於實施複丈前,應先核對申請人、關係人之身分。複丈完竣後,應發給申請人土地複丈成果圖或他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