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測量實施規則第34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已公告之基本測量成果建立資料庫,並公開資料清冊供各界查詢。同樣地,地方主管機關也應建立加密控制測量成果的資料庫,並除了公開資料清冊供查詢外,還需將該清冊提交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根據最新的基本測量實施規則相關資料,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增進公眾對基本測量成果的瞭解與信賴。透過建立資料庫和公開資料清冊,公眾可以查詢和取得基本測量成果的相關資訊,以更好地了解土地測量的情況。此外,地方主管機關還需將資料清冊提交給中央主管機關,以供其備查。 舉例來說,假設某個地方主管機關已經完成了一次加密控制測量,並且將其成果和相關資料建立了一個資料庫。根據這項規定,該地方主管機關需要公開一個資料清冊,其中列出了可以供公眾查詢的資料。同時,該地方主管機關也需將這份清冊提交給中央主管機關,以供其備查。這樣,公眾就可以透過查詢清冊或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索取資料,了解到這次加密控制測量的成果和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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