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地名譯寫準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街道屬性名稱之譯寫方式,例示如下: 一、大道:Boulevard 或縮寫為 Blvd.。 二、路:Road 或縮寫為 Rd.。 三、街:Street 或縮寫為 St.。 四、巷:Lane 或縮寫為 Ln.。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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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屬性名稱之譯寫方式,例示如下: 一、大道:Boulevard 或縮寫為 Blvd.。 二、路:Road 或縮寫為 Rd.。 三、街:Street 或縮寫為 St.。 四、巷:Lane 或縮寫為 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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