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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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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營造業公會分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及土木包工業公會。
  2. 2.前項專業營造業公會,得依第八條所定專業工程項目,分別設立之。
  3. 3.專業營造業公會未設立前,專業營造業得暫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營造業法第45條把營造業公會分成綜合、專業、土木包工業三種,專業公會未設立前專業營造業可暫加入綜合公會。

Q · 營造業公會有分幾種?我這家廠該加入哪一個?

分三種:綜合、專業、土木包工業公會

依營造業法第45條,營造業公會分為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及土木包工業公會三種,對應營造業的三大類別。專業營造業公會還能依第8條的專業工程項目分別設立。若你的專業項目公會尚未成立,依第三項可暫時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不會卡在無公會可入的窘境。

白話解讀

這條看起來只是把營造業公會分類,背後其實是整個營造業的組織地圖。它規定營造業公會分成三種: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土木包工業公會,對應營造業的三大類別。專業營造業公會還可以依第8條所定的專業工程項目(像鋼構、擋土支撐、預拌混凝土等)分別設立。最務實的是第三項那句後門:在專業營造業公會還沒成立之前,專業營造業可以暫時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為什麼這對業者重要?因為營造業多屬於依法須加入同業公會才能順利營運的行業,公會牽涉到資格、聯繫、權益爭取。這條等於告訴你:你這家營造廠該歸到哪個公會,沒有對應公會時又該怎麼暫時安身。

法律定性

營造業法第45條為營造業公會的組織分類規範,將營造業公會分為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及土木包工業公會三種,對應營造業之三大類別;專業營造業公會並得依專業工程項目分別設立,未設立前專業營造業得暫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構成營造業同業組織的歸屬框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開的是專業營造業,但對應的專業公會還沒成立,怎麼辦?

依營造業法第45條第三項,專業營造業公會未設立前,專業營造業可以暫時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不會讓你因為沒有對應公會而無處可歸。等專屬的專業營造業公會成立後,再依規定歸入。內行人提示:別因為等不到專屬公會就放著不管,先暫掛綜合公會能讓你不錯過業界聯繫、評鑑與權益相關的資訊管道。

Q2營造業公會為什麼要分這麼多種?

依營造業法第45條,營造業公會分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土木包工業公會三種,對應營造業三大類別;專業公會還能依第8條的專業工程項目分別設立。分流是為了讓性質相近的業者集結,更精準地爭取各自領域的權益。內行人提示:搞清楚自己屬於哪一類、該歸哪個公會,在資格認定與同業權益主張上才不會走錯門。

Q3營造業公會分幾種?

依營造業法第45條分三種: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土木包工業公會,對應營造業三大類別。

Q4三種營造業公會差在哪?

綜合公會對應綜合營造業、專業公會對應專業營造業且可依工程項目細分、土木包工業公會對應土木包工業,三條主線分流。

Q5什麼是專業營造業公會?

由專業營造業者組成的公會,得依第8條所定專業工程項目(如鋼構、擋土、預拌混凝土)分別設立。

Q6公會分類跟商業團體法有關嗎?

營造業公會屬同業公會,組織運作受商業團體法等普通法規範,本條再就營造業特性做分類安排。

Q7專業營造業公會還沒成立怎麼辦?

依第三項暫時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等專屬公會成立後再依規定歸入,不會卡在無公會可入。

Q8我這家營造廠怎麼判斷該加入哪個公會?

先確認自身類別(綜合/專業/土木包工)→ 專業者查對應專業公會是否成立 → 已成立加入、未成立暫加綜合公會。

Q9加入公會要先做什麼?

依第4條須先取得營造業許可、領有登記證書,並加入營造業公會才能營業,公會加入是營業前置。

Q10怎麼確認對應專業公會是否已成立?

可向主管機關或既有綜合營造業公會查詢,依第8條專業工程項目確認專屬公會設立狀況。

Q11綜合營造業公會 vs 專業營造業公會該加哪個?

依你的營造業類別決定:綜合營造業加綜合公會,專業營造業加對應專業公會,不可任選。

Q12暫加綜合公會 vs 等專屬公會成立哪個好?

未設立前先暫加綜合公會較有利,可即時取得聯繫、評鑑與權益管道,不必空等。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土木包工業公會
對應營造業類別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是否可再細分得依第8條專業工程項目分別設立
過渡安排可接納尚無專屬公會之專業營造業暫時加入未設立前由綜合公會暫代獨立歸屬,無過渡需求

綜合營造業公會

對應營造業類別
綜合營造業
是否可再細分
過渡安排
可接納尚無專屬公會之專業營造業暫時加入

專業營造業公會

對應營造業類別
專業營造業
是否可再細分
得依第8條專業工程項目分別設立
過渡安排
未設立前由綜合公會暫代

土木包工業公會

對應營造業類別
土木包工業
是否可再細分
過渡安排
獨立歸屬,無過渡需求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日本建設業法(建設業者の団体に関する規定,制度層級之相近規範)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0920113 制定)

營造業公會分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及土木包工業公會。   前項專業營造業公會,得依第八條所定專業工程項目,分別設立之。   專業營造業公會未設立前,專業營造業得暫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明定營造業公會之分類方式。   二、因考量專業營造業之經營項目涉及土木、建築等工程之專業性及自主性,爰於第二項明定分別設立專業營造業公會。   三、第三項明定專業營造業公會未設立前,其得暫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但專業營造業公會成立後,業者應即加入該專業營造業公會。

(0920113 制定)

一、第一項明定營造業公會之分類方式。   二、因考量專業營造業之經營項目涉及土木、建築等工程之專業性及自主性,爰於第二項明定分別設立專業營造業公會。   三、第三項明定專業營造業公會未設立前,其得暫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但專業營造業公會成立後,業者應即加入該專業營造業公會。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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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營造業法第 45 條規定:「營造業公會分綜合營造業公會、專業營造業公會及土木包工業公會。前項專業營造業公會,得依第八條所定專…」(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營造業法第 4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營造業法第 45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