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139 條

車庫部分之樓地板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者,其構造設備除依本編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但使用特殊裝置經主管建築機關認為具有同等效能者,不在此限。 一、應設置能供給樓地板面積每一平方公尺每小時二十五立方公尺以上換氣量之機械通風設備。但設有各層樓地板面積十分之一以上有效通風之開口面積者,不在此限。 二、汽車出入口處應裝置警告及減速設備。 三、應設置之直通樓梯應改為安全梯。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上述法规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39条,对于车库部分的楼地板面积超过五百平方公尺的情况,需要依照以下规定进行构造设备的设置,但若使用被主管建筑机关认为具有同等效能的特殊装置,则不在此限。 1. 应设置每一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每小时二十五立方公尺以上的机械通风设备。但若每层楼地板面积有十分之一以上有效通风的开口面积,则不在此限。 2. 的汽车出入口处应该安装警告和减速设备。 3. 应将直通楼梯改建为安全梯。 根据最新的参考资料,在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39条的解释和应用中,如果车库部分的楼地板面积超过五百平方公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例如,对于第一项中的机械通风设备,根据《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解释,每一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每小时二十五立方公尺以上的換气量可以通过安装风机或其他通风设备来实现。如果车库部分的每层楼地板面积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有效通风开口面积,可以不设置机械通风设备。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车库的通风和安全性能。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