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91 條
本規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日修正施行前,都市計畫書圖中規定依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或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鼓勵辦法辦理者,於本規則修正施行後,依本章之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91條規定如下:在都市計畫書圖中,如果根據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或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鼓勵辦法辦理的情況,則在該規則修正施行後,應根據本章的規定進行辦理。 然而,根據我所查找的相關資料,我無法找到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91條的具體內容。這可能是因為該法規內容不公開或者我找到的資料不完整。抱歉我無法提供更多相關的資訊。請您查閱最新的法規文件或者諮詢專業人士以瞭解更詳細和準確的資訊。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