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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10 條
靜載重為建築物本身各部份之重量及固定於建築物構造上各物之重量,如牆壁、隔牆、梁柱、樓板及屋頂等,可移動隔牆不作為靜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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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10條規定了建築物的靜載重的範圍和內容。根據該條款,靜載重是指建築物本身各部分的重量,包括牆壁、隔牆、梁柱、樓板及屋頂等固定於建築物構造上的物體。然而,可移動隔牆不被視為靜載重的一部分。 參考資料: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10條》 (最新版本)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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