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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建築物構造之靜載重,應予按實計。建築物應用各種材料之單位體積重量,應不小於左表所列,不在表列之材料,應按實計算重量。 ┌─────┬─────────┬─────┬────────┐│材料名稱 │重量 │材料名稱 │重量 ││ │(公斤/立方公尺)│ │(公斤/立方公尺││ │ │ │) │├─────┼─────────┼─────┼────────┤│普通黏土 │一六○○ │礦物溶滓 │一四○○ │├─────┼─────────┼─────┼────────┤│飽和濕土 │一八○○ │浮石 │九○○ │├─────┼─────────┼─────┼────────┤│乾沙 │一七○○ │砂石 │二○○○ │├─────┼─────────┼─────┼────────┤│飽和濕沙 │二○○○ │花崗石 │二五○○ │├─────┼─────────┼─────┼────────┤│乾碎石 │一七○○ │大理石 │二七○○ │├─────┼─────────┼─────┼────────┤│飽和濕碎石│二一○○ │磚 │一九○○ │├─────┼─────────┼─────┼────────┤│濕沙及碎石│二三○○ │泡沬混凝土│一○○○ │├─────┼─────────┼─────┼────────┤│飛灰火山灰│六五○ │鋼筋混凝土│二四○○ │├─────┼─────────┼─────┼────────┤│水泥混凝土│二三○○ │黃銅紫銅 │八六○○ │├─────┼─────────┼─────┼────────┤│煤屑混凝土│一四五○ │生鐵 │七二○○ │├─────┼─────────┼─────┼────────┤│石灰三合土│一七五○ │熟鐵 │七六五○ │├─────┼─────────┼─────┼────────┤│針葉樹木材│五○○ │鋼 │七八五○ │├─────┼─────────┼─────┼────────┤│闊葉樹木材│六五○ │鉛 │一一四○○ │├─────┼─────────┼─────┼────────┤│硬木 │八○○ │鋅 │八九○○ │├─────┼─────────┼─────┼────────┤│鋁 │二七○○ │ │ │├─────┼─────────┼─────┼────────┤│銅 │八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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