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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170-3 條
- 1.加強混凝土空心磚造建築物結構牆之牆身長度及厚度,應符合規範規定。
- 2.建築物各樓層之牆厚,不得小於其上方之牆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170-3條,該條款有以下兩項規定: 1. 加強混凝土空心磚造建築物結構牆之牆身長度及厚度,應符合規範規定。 2. 建築物各樓層之牆厚,不得小於其上方之牆厚。 根據經查的相關資料,沒有找到具體與此法條有關的參考資料或範例。因此,對於該法條的具體內容和解釋,我們需要進一步的資料以提供確切答案。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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