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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333 條
結構混凝土之設計,應能在使用環境下承受各種規定載重,並滿足安全及適用性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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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333條,結構混凝土的設計應該能夠在使用環境下承受各種規定載重,同時滿足安全性和適用性的需求。這條規定旨在確保建築物的結構混凝土能夠承受所需的重量負載,同時滿足安全和功能性的要求。這條規定的參考來源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最新版本的資料來源可以在相關的法律文件或相關政府網站找到。這條規定的一個範例可能是建築物的結構混凝土設計要能夠承受地震或風力負載,確保建築物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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