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7 分鐘7 分鐘7 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57 條

快速跳轉
  1. 1.起造人應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及管線圖說,於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推選或指定後七日內會同政府主管機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移交之。
  2. 2.前項公寓大廈之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不能通過檢測,或其功能有明顯缺陷者,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其歸責起造人者,主管機關命起造人負責修復改善,並於一個月內,起造人再會同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辦理移交手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規定起造人於管委會成立後七日內,須會同主管機關檢測共用部分水電、消防、管線並交付竣工圖說。

Q · 新大樓建商點交可以隨便簽嗎?

不行。點交一簽下去,建商瑕疵責任就大幅弱化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建商必須於管委會成立後七日內,會同政府主管機關、管委會現場檢測水電、機械、消防、各類管線,確認功能正常後才能完成移交。沒有實質檢測就簽收,屬於程序不完整,且後續任何瑕疵的舉證責任會從建商身上翻轉到住戶身上。檢測有缺陷者,依第二項可請主管機關介入命建商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辦理二次移交。

深度解讀

建商蓋完大樓交屋給一戶一戶住戶之後,還有另一個更大的「移交」要處理:把整棟大樓的共用部分、水電、消防、管線、竣工圖說、使用維護手冊、廠商聯絡方式,全部移交給新成立的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這件事有一個你不知道的黃金時間窗口:管委會成立後七天內,建商必須會同政府主管機關、管委會現場檢測水電、機械、消防、管線,確認功能正常才能完成移交。七天一過、簽完點交,建商就退場。後續任何問題的舉證責任會立刻從「建商要證明沒問題」翻轉成「住戶要證明這是建商的問題」。如果在這七天內檢測出缺陷,依第二項,住戶可以請主管機關介入命建商修復,而且有一個月的二次移交期。這個程序幾乎是管委會成立後能做的第一件、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2 則

立法沿革 1 版

  • 使用執照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7 條規定:「起造人應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