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包工業管理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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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主管機關應於審查合格後核發土木包工業登記證,並得收取證書費其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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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土木包工業管理辦法》第9條的規定,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後,主管機關應該進行審查,如果符合條件的話,就核發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另外,主管機關也可以收取證書費,具體金額則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法定規定訂定。 範例:一家公司想要進行土木包工業的業務,就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申請過程中,主管機關會對公司進行審查,檢查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如果通過了審查,主管機關就會核發該公司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此外,根據中央主管機關的規定,申請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時還需要支付證書費用。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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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