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6

快速跳轉
  1. 1.受災地區原領有使用執照且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原地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者,得於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檢附原領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准,依不超過原有使用執照許可之層棟戶數、各層面積、各層用途及建築物高度於原地建造,免請領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不受建築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但有關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等辦理,並依規定簽證負責。
  2. 2.前項建築物應於核准之日起一年內申報開工,並應於申報開工時,檢具經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設計簽證之工程圖樣、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並核定竣工期限,不受建築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條進行逐條釋義如下: 1. 受災地區原領有使用執照且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原地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者,得於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檢附原領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准,依不超過原有使用執照許可之層棟戶數、各層面積、各層用途及建築物高度於原地建造,免請領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不受建築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但有關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等辦理,並依規定簽證負責。 根據此條款,如果受災地區的建築物因災害損壞,需要原地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當事人可以在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提交申請,並附上原有的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在核准的前提下,可以在原地重建建築物,並免去領取建造執照和雜項執照的手續,不受建築法中有關建築許可的限制。然而,仍需要依法通過建築師和專業技師的簽證確保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和消防設備等相關要求。 2. 前項建築物應於核准之日起一年內申報開工,並應於申報開工時,檢具經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設計簽證之工程圖樣、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並核定竣工期限,不受建築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根據此條款,核准重建、改建或修建的建築物應在核准之日起一年內申報開工。在申報開工時,應提供經建築師和專業技師設計簽證的工程圖樣、說明書和其他相關文件,並提交給主管建築機關進行備查。此外,還應核定竣工期限,不受建築法中關於工程期限的限制。 參考資料:建築法(修正日期:2020/02/11) 範例:在某地區,由於颱風造成許多建築物嚴重損壞。根據上述法規,受災地區內原有使用執照且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的建築物,可以在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申請核准原地重建,免除重新領取建造執照和雜項執照的手續。然而,重建的建築物仍需要符合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和消防設備等相關要求,並由建築師和專業技師進行設計簽證確保符合法規。在核准後,當事人需要在一年內申報開工,並按照規定提交相關文件進行備查。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第 6 條規定:「受災地區原領有使用執照且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