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辦法 第 12 條
申請人應於施工期間,將許可之平面配置圖張掛或張貼於施工地點之明顯處所,並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但涉及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之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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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辦法第12條的規定,申請人在施工期間應該將獲准的平面配置圖掛在施工地點的顯眼位置或者貼出來,並且通過互聯網或其他適當的方式廣泛公告。但是,涉及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該保密的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的情況則不適用於以上限制。 根據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辦法的官方網站所公布的資料,申請人在施工期間需要將許可的平面配置圖掛在施工地點的顯眼位置,這樣可以方便周圍的人們了解施工的內容和進度。同時,申請人也可以利用網際網路或者其他適當的方式將施工資訊廣泛公告,以便更多人能夠了解相關的施工情況。然而,如果施工涉及到國家機密、需要保密的事項或者依法限制、禁止公開的情況,則不需要按照上述規定進行公告。這是基於保護國家利益和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確保相關重要資訊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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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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