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違警罰法 第 4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違警事件有繼續調查必要不能及時裁決者,得令違警嫌疑人覓取保人,聽候裁決。但確知其住址無逃亡之虞者,免予取保。不知住址而又不能覓取保人者,得暫予留置但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