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七日以下拘留或五十圓以下罰鍰: 一 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未至傷害者。 二 無正當目的而施催眠術者。 三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使服過分之勞動者。
抱歉,我不知道違警罰法第76條的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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