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30 條

移民署在國家發生特殊狀況時,為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得對外國人依相關法令限制其住居所、活動或課以應行遵守之事項。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0條規定,國家發生特殊狀況時,移民署為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得依相關法令限制外國人之住居所與活動。

Q · 緊急狀況時,移民署可以隨意限制外國人的行動嗎?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0條,移民署限制外國人住居所或活動,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國家發生特殊狀況、目的為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且須依相關法令辦理。三者缺一,限制即欠缺正當性。實務上常見於重大傳染病、戰爭或重大治安事件,限制範圍與依據都必須能被事後檢視。

白話解讀

和平時期你大概一輩子碰不到這條。但一旦國家進入特殊狀況,例如戰爭、重大天災、嚴重疫情或重大治安事件,第30條會被啟動,移民署可以對外國人限制住居所、限制活動,甚至課以特定應遵守的事項。這聽起來像戒嚴,但它有兩道閘門:必須是「為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而且必須「依相關法令」,不是移民署自己想限制就能限制。對外國人來說,這條的意義是:危機時刻你的自由可能被合法地暫時收緊,但收緊的範圍與依據都必須能被檢視。看懂它,你在那種混亂時刻才知道哪些限制是合法的、哪些是越界的。

法律定性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0條為緊急狀態管制規範,授權移民署於國家發生特殊狀況時,為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依相關法令限制外國人之住居所、活動或課以應遵守事項,並以「依相關法令」之要件排除空白授權。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疫情或戰爭時,政府可以把外國人關在指定地方嗎?

在國家發生特殊狀況、且為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時,移民署可依第30條對外國人限制住居所或活動,但必須依相關法令,例如配合傳染病防治法的隔離檢疫規定,不能憑空限制。內行人提示:合法的限制一定指得出法令依據與目的,遇到限制時先問依據哪一部法令、為了什麼目的,這兩個答案缺一,限制的正當性就有問題。

Q2這種緊急限制是不是想限制多久就多久?

不是。限制的正當性綁在特殊狀況與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上,狀況消失、目的達成後就應該回復,否則即逾越必要範圍。內行人提示:把限制的起訖時間與內容逐日記錄下來,一旦特殊狀況解除限制卻仍持續,這份紀錄就是主張限制違法、請求救濟的有力證據。

Q3外國人被限制活動可以救濟嗎?

可以。對限制處分不服者,得依其性質適用訴願等行政爭訟程序,於事後請求救濟。內行人提示:救濟前先要求機關指明法令依據與限制範圍、期間,這些資料正是日後爭訟時主張逾越必要範圍的核心材料。

Q4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0條是什麼?

授權移民署在國家特殊狀況下,依法令限制外國人住居所與活動的緊急管制條款。

Q5什麼算「國家發生特殊狀況」?

戰爭、重大天災、嚴重疫情、重大治安事件等非常時期,須由官方認定,非移民署自行裁量。

Q6「依相關法令」是什麼意思?

限制須有具體法令依據,例如傳染病防治法的隔離檢疫規定,藉此排除空白授權。

Q7第30條限制的對象是誰?

在我國境內的外國人,包含工作、就學、居留中的外籍人士。

Q8被移民署限制活動時該怎麼辦?

先確認是否處於官方宣告的特殊狀況,再要求指明法令依據與限制範圍、期間,並完整記錄。

Q9怎麼確認限制是否合法?

檢查三要件是否同時具備:特殊狀況、為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且依相關法令。

Q10對限制不服要怎麼救濟?

依處分性質適用訴願等行政爭訟程序,於事後請求救濟。

Q11限制要持續到什麼時候?

隨特殊狀況存續而生效,狀況解除即應回復,逾此即逾越必要範圍。

Q12第30條和第29條差在哪?

第29條是平時活動限制的一般規定,第30條是特殊狀況下強度更高的緊急授權。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rticle_29article_30
適用時機平時國家發生特殊狀況時
目的要件符合許可停留居留原因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
限制強度活動範圍一般限制住居所、活動及課以應遵守事項,強度更高
依據要求依本法規定須依相關法令,排除空白授權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