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及所屬機關有關情報預算,受立法院審查後,其執行與決算審查,由有關機關以機密方式處理之。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第25條的規定,有關情報預算經立法院審查後,其執行和決算審查應由相關機關以機密方式處理。這表示情報預算的執行和審查程序需要保持機密性。然而,參考資料中並未提供相關的範例或具體內容以進一步理解這一條款的具體細節。因此,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釋或例子。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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