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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196 條
其他滅火困難場所,指室外加油站、未達顯著滅火困難場所或一般滅火困難場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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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96條的定義,其他滅火困難場所是指室外加油站、未達到顯著滅火困難場所或一般滅火困難場所。根據相關資料,例如《中華民國消防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置標準》等法規文件,可以進一步了解該條的內容和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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