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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198 條
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及爆竹煙火場所,應依下表選擇適當之滅火設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98條規定,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應按照該表格選擇適當的滅火設備。根據該條第198條,我們可以找到這些相關的裁判書和判決書來找到更多的細節。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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