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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207 條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及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應設置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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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参考资料】 根据《中華民國消防法》,以及根据中央指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设施标准,在可燃性高压气体制造、储存或处理场所以及加气站、天然气储槽、可燃性高压气体储槽中,应该设置滅火器。 【範例】 《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編號28中指出,如果加气站、天然气储槽、可燃性高压气体储槽等地方未设置滅火器,将被视为一般违规行为,并根据消防法第42条规定,可能会处以罚鍰。(来源:消防署刑罰種類及裁處對象明細表)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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