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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63 條
- 1.放射區域,指一只一齊開放閥啟動放射之區域,每一區域以五十平方公尺為原則。
- 2.前項放射區域有二區域以上者,其主管管徑應在一百毫米以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63條的解釋如下: 1. 放射區域是指啟動放射的區域,每個區域的面積原則上應該是50平方公尺。 2. 如果有超過兩個放射區域,那麼每個區域的主管管徑應該在100毫米以上。 註:本答案經參考了相關法規資料,但不保證完全準確無誤。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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