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87 條

  1. 1.二氧化碳及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滅火藥劑儲存容器,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儲存容器之充填依下列規定: (一)二氧化碳滅火設備之充填比在高壓式為一點五以上一點九以下;低壓式為一點一以上一點四以下。 (二)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充填壓力,在溫度攝氏十五度時應在每平方公分三百公斤以下或 30MPa 以下。 二、儲存容器設置之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置於防護區域外。 (二)置於溫度攝氏四十度以下,溫度變化較少處。 (三)不得置於有日光曝曬或雨水淋濕之處。 三、儲存容器之安全裝置符合 CNS 一一一七六之規定,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具同等性能以上者。 四、高壓式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及惰性氣體滅火設備儲存容器之容器閥符合CNS 一○八四八及一○八四九之規定,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具同等性能以上者。 五、低壓式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儲存容器,應設有液面計、壓力表及壓力警報裝置,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二十三公斤以上或 2.3MPa 以上或每平方公分十九公斤以下或 1.9MPa 以下時發出警報。 六、低壓式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儲存容器應設置使容器內部溫度維持於攝氏零下二十度以上,攝氏零下十八度以下之自動冷凍機。 七、儲存容器之容器閥開放裝置,依下列規定: (一)容器閥之開放裝置,具有以手動方式可開啟之構造。 (二)容器閥使用電磁閥直接開啟時,同時開啟之儲存容器數在七支以上者,該儲存容器應設二個以上之電磁閥。 八、採取有效防震措施。 九、儲存容器應在明顯位置標示充填滅火藥劑之種類、滅火藥劑量、製造年份及製造商名稱。
  2. 2.前項第一款第一目所稱充填比,指容器內容積(公升)與液化氣體重量(公斤)之比值。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我們可以逐條釋義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87條: 1. 滅火藥劑儲存容器,依下列規定設置: - 針對充填比,高壓式應為1.5至1.9,低壓式應為1.1至1.4。指的是容器內容積(公升)與液化氣體重量(公斤)之比值。 - 儲存場所應符合以下規定: 1. 置於防護區域外。 2. 置於溫度攝氏40度以下,溫度變化較少處。 3. 不得置於有日光曝曬或雨水淋濕之處。 - 儲存容器之安全裝置應符合CNS 11176之規定。 - 高壓式儲存容器之容器閥應符合CNS 10848及CNS 10849之規定。 - 低壓式儲存容器應設有液面計、壓力表及壓力警報裝置,當壓力在每平方公分23公斤以上或2.3MPa以上或每平方公分19公斤以下或1.9MPa以下時,應發出警報。 - 低壓式儲存容器應設置使容器內部溫度維持於攝氏零下20度以上,攝氏零下18度以下之自動冷凍機。 - 儲存容器之容器閥開放裝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1. 容器閥之開放裝置具有以手動方式可開啟之構造。 2. 容器閥使用電磁閥直接開啟時,同時開啟之儲存容器數在7支以上者,該儲存容器應設2個以上之電磁閥。 - 必須採取有效的防震措施。 參考資料:消防相關相關法令法規、消防法施行細則及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