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參考資料,我們可以逐條釋義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87條: 1. 滅火藥劑儲存容器,依下列規定設置: - 針對充填比,高壓式應為1.5至1.9,低壓式應為1.1至1.4。指的是容器內容積(公升)與液化氣體重量(公斤)之比值。 - 儲存場所應符合以下規定: 1. 置於防護區域外。 2. 置於溫度攝氏40度以下,溫度變化較少處。 3. 不得置於有日光曝曬或雨水淋濕之處。 - 儲存容器之安全裝置應符合CNS 11176之規定。 - 高壓式儲存容器之容器閥應符合CNS 10848及CNS 10849之規定。 - 低壓式儲存容器應設有液面計、壓力表及壓力警報裝置,當壓力在每平方公分23公斤以上或2.3MPa以上或每平方公分19公斤以下或1.9MPa以下時,應發出警報。 - 低壓式儲存容器應設置使容器內部溫度維持於攝氏零下20度以上,攝氏零下18度以下之自動冷凍機。 - 儲存容器之容器閥開放裝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1. 容器閥之開放裝置具有以手動方式可開啟之構造。 2. 容器閥使用電磁閥直接開啟時,同時開啟之儲存容器數在7支以上者,該儲存容器應設2個以上之電磁閥。 - 必須採取有效的防震措施。 參考資料:消防相關相關法令法規、消防法施行細則及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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