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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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應收取費用,其收費基準,由外交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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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第9條,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應收取費用,其收費基準由外交部定之。這表示領務人員在辦理公證事務時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該費用的收費基準由外交部來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可以參考外交部相關的規定文件或公告。
- 公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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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