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政治教育教官之選派,規定如左: 一、講課教官: (一) 軍官級:由各軍官團遴選本單位優秀軍官於「莒光日」電視教學前,負責課前重點提示及課後補充。 (二) 士官兵級:由本單位正副主官、政戰主管及其他優秀軍官分別擔任,以達管教合一之要求,必要時得由其上級單位遴員前往施教。 二、輔導教官:負責輔導自修、政訓活動、文康活動之實施,由各級單位主官、副主官、政戰主管及各級領導幹部分別擔任。
根據《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第16條,官兵政治教育教官的選派規定如下: 1. 講課教官: - 軍官級:由各軍官團遴選本單位優秀軍官,在「莒光日」電視教學前負責課前重點提示和課後補充。 - 士官兵級:由本單位的正副主官、政戰主管以及其他優秀軍官擔任,以達到管教合一的要求。必要時,可以由上級單位派遣人員前往施教。 2. 輔導教官:負責輔導自修、政訓活動和文康活動的實施,由各級單位的主官、副主官、政戰主管以及各級領導幹部分別擔任。 以上是根據《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第16條的內容進行的釋義。根據資料中的內容來看,這些教官的選派是根據不同級別的職稱和職位進行的,包括軍官級和士官兵級。講課教官主要負責課前的提示和課後的補充,而輔導教官則負責協助執行自修、政訓和文康活動。這些教官的選派是由各級單位的主官、副主官、政戰主管和領導幹部進行,並可能得到上級單位的支援。 參考資料:《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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