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育成績,以課程測驗佔百分之六十,政訓考核 (政訓、討論、心得寫作及考核等) 佔百分之四十,不及格者,不得畢業,視情況予以降期或淘汰。 前項成績,應冊報國防部。
根據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第29條,軍事學院的教育成績由課程測驗和政訓考核共同構成。其中,課程測驗佔60%,政訓考核(包括政訓、討論、心得寫作和考核等)佔40%。如果學生在這些方面不及格,將無法畢業,並視情況予以降期或淘汰。此外,這些成績也需要冊報國防部。 這項規定強調了政治教育在軍事學院教育體系中的重要性。學生必須通過課程測驗和政訓考核來獲得合格的成績才能畢業。這反映了政治教育在培養軍事專業特色學生和塑造他們的軍官人格養成中的關鍵作用。這也確保了學生在政治素養和道德倫理方面的建設,以達到強化國家安全的目標。 參考資料: - 大學授課計畫執行情形評量準則: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國軍大學教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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