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要塞司令按情勢之必要,得於要塞地帶內勒令除去建築、堆積、種植諸物。
根據要塞堡壘地帶法第17條,戰時要塞司令有權根據情勢的需要,在要塞地帶內命令清除建築物、堆積物和植物。根據此法條,要塞司令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來確保要塞地帶的安全和防衛。要塞地帶的範圍和具體內容可能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並且可能由相關主管機關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和標準。
犯第十一條之禁令者,處三元以下之罰金。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戰時要塞司令按情勢之必要,得於要塞地帶內勒令除去建築、堆積、種植諸物。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犯第十一條之禁令者,處三元以下之罰金。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戰時要塞司令按情勢之必要,得於要塞地帶內勒令除去建築、堆積、種植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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