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準測量一公里之標準系統誤差,一等不得超過○.2mm,二等不得超過○.5mm。
測量規則第114條規定了水準測量中一公里的標準系統誤差限制。根據該條款,一等水準測量的誤差不得超過0.2毫米,二等水準測量的誤差不得超過0.5毫米。 參考資料: 1. 測量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10) 根據測量規則的相關內容,不同類型的水準測量有不同的標準系統誤差限制。一等水準測量通常適用於高精度的測量活動,要求誤差非常小。二等水準測量則適用於一般的測量工作,允許較大的誤差。因此,在進行水準測量時,需要根據具體的要求和標準來確定所使用的等級和對應的誤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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