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頂距觀測各測回指標之差,同日內一等不得逾五秒,二等不得逾十秒。
根據測量規則第127條,天頂距觀測各測回指標之差,在同一天內一等不得超過五秒,二等不得超過十秒。該條規定了對於天頂距觀測的測回指標差距的限制,旨在確保觀測的準確性與一致性。相關資料可參考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告的《測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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