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成果經整理完成後,應分類調製成果表、成果卡,以資應用。
根據測量規則第203條,測量完成後,應將大地成果整理並分類調製成果表和成果卡,以便進行相關應用。該條例主要強調測量結果的整理和分類,以方便後續的應用和參考。成果表和成果卡是將測量結果呈現和應用的重要工具。例如,成果表可以列出每個測量點的具體數據和坐標,成果卡可以包含更詳細的測量紀錄和資訊。這些成果文件的製作和使用可以幫助測量人員進行後續的分析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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