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成果經研查或改算後,須按其類別、等級調製成果分佈圖及精度統計表。
測量規則第202條規定,大地測量的成果經研查或改算後,應按照它們的類別和等級,製作成果分佈圖和精度統計表。 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的《測量規則暫行條例》,大地測量是指對地球或地球表面上的某一地區進行的測量,旨在確定地球坐標系統的原點和基準,以及各測點在地球上的位置和相對位置。 根據該規則,大地測量的成果需要經過研查或改算,以確保其準確性和精度。在完成研究或改算後,根據成果的類別和等級,需要製作成果分佈圖和精度統計表。 成果分佈圖是將測點的位置和相對位置以圖形的方式展示出來,通常是以各種測量結果和數據為基礎繪製而成。它可以提供關於地區地理特徵和地球坐標系統的重要信息。 精度統計表則是用於記錄和統計測量成果的精度和誤差。它通常包括測量點的坐標值,以及相關的精度參數,如測量精度、誤差範圍和可靠性。這些信息可以用來評估測量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根據問題提供的法律條文,該條文主要是關於大地測量成果的製作和紀錄。具體的範例可能需要進一步查閱相關的測量報告或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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