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點之高程,除於平緩山坵上者,應用直接水準測量測定者外,一般概以間接高程測量法測定之。詳見本規則第二編第四章高程測量一章。
根据測量規則第219條,測量三角點的高程通常使用间接高程測量法。除非在平坦的山坡上,那么可以使用直接水準測量。更详细的規定可以參照測量規則第二编第四章高程測量一章。参考資料示例可以是最新的測量規則或相關的法規文件,提供详细的測量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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