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測距儀觀測時,應作氣象改正。
根據測量規則的第250條,使用電子測距儀進行測量時,應考慮氣象因素進行修正。例如,當使用電子測距儀進行距離測量時,如果在測量過程中出現了氣候變化(如風力、溫度等),這些因素可能會對測量結果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根據規則的要求,在進行測量時,需要對氣象因素進行修正,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與可靠性。 資料來源:《測量法規總目》(2021年第5版)、《測量規則》(2019年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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