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線應儘量保持直線,且互相平行及相等之間隔,至於航線方向以南北向為原則,但得視氣候情形及地形狀況而斟酌決定。
《航空運輸安全法》第二百八條規定,各航線應儘量保持直線,且互相平行及相等之間隔,至於航線方向以南北向為原則,但得視氣候情形及地形狀況而斟酌決定。根據這個法條,航空運輸業者在規劃航線時應盡可能保持直線,使得航線之間平行且距離相等。另外,航線的方向原則上應以南北向為主,但也可以根據當時的氣候情況和地形狀況做出適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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