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偏角之最大值不得超過一○度。
根據測量規則第310條,航偏角之最大值不得超過十度。這表示飛行器或船舶在進行飛行或航行時,航偏角(也就是機身或船舶所指向的方向與預期飛行或航行方向的夾角)的大小限制為不得超過十度。超過此限制可能導致飛行器或船舶偏離預期路徑,可能帶來危險或不確定的情況。 參考資料: - 政府資料開放平台. (n.d.). 測量規則, https://data.gov.tw/dataset/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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