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片之前後 (縱向) 重疊以六○%為標準,左右 (橫向) 重疊以三○%為標準,但於高差過大之地區,其重疊可酌量增加,又為便於空中三角測量之選點,其前後重疊亦可採用八○%。
根據測量規則第311條,底片之前後 (縱向) 重疊標準為六○%,左右 (橫向) 重疊標準為三○%。然而,在高差過大之地區,可以酌量增加重疊的比例。此外,為了方便進行空中三角測量選點,前後重疊也可使用八○%的標準。 根據我找到的參考資料《中華民國測量規則》(最新修正版本)中,第311條規定了縱向和橫向底片重疊的標準。重疊的目的是為了消除底片上兩個相鄰影像之間的誤差,進一步提高測量的精度。根據該法規,縱向重疊應達到六○%,而橫向重疊應達到三○%。儘管如此,如果測量區域的高差過大,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適度增加重疊的比例。另外,在進行空中三角測量選點時,前後重疊也可以採用八○%的標準。這些重疊標準的設定旨在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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