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片左右重疊之差誤不得逾規定數值之二分之一,通常左右重疊多為三○%,故最大不得逾四五%,最小不得少於一五%。
依照測量規則第313條,底片左右重疊之差誤不得超過規定數值的二分之一。通常左右重疊多為30%,因此最大不得超過45%,最小不得低於15%。根據「法令內政部西部辦公廳」的《測量標準施行之規定》,該條款的目的在於確保測量的準確性,以及統一測量中使用的底片重疊差誤範圍。這個條款的一個實際應用範例是,當製作地圖或繪製建築平面時,測量人員需要使用底片以進行測繪。左右重疊差誤在這種情況下是一個重要的因素,這條規定確保了測量的精確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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