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解析立體測圖儀時,於每一業務開始時須先輸入攝影參數,如相機資料、航高、地面平均高程、像對重疊及控制點座標。
根據測量規則第357條,當使用解析立體測圖儀進行業務時,必須在每一個業務開始前輸入攝影參數,包括相機資料、航高、地面平均高程、像對重疊及控制點座標。這些參數的輸入是為了確保測量的精確性和準確性。 例如,當進行航空攝影控制測量時,必須先輸入相機的技術資料,如焦距、主點座標和像差。另外,航高和地面平均高程的輸入是用於校正地面上物體的位置,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此外,像對重疊的輸入可以控制相鄰像對的相片重疊程度,從而提高測量的精確性。而控制點座標的輸入則是用於將測量結果與已知座標點或既有測量結果進行校驗和連結。 這些攝影參數的輸入是確保測量結果準確和可靠的重要步驟,也是測量規則中的一個重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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