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石時以能保持點之位置不致移動及下陷為原則,並注意盤石及柱石面須保持水平,二者十字之中心須完全一致,柱石面之十字宜指向東西及南北方向,刻有點名之一方以南向為準。
測量規則第 44 條是指,在埋石時應注意保持點的位置不移動或下陷,並要求盤石和柱石的面要保持水平,盤石和柱石面上的十字中心應完全一致,且柱石面上的十字宜指向東西和南北方向,其中以刻有點名之一方以南向為準。 參考資料示例:根據《中華民國地籍測量法施行細則》,測量中常使用點名以定位,並根據相關標準確定點的位置,例如使用的測量儀器、測量方法等。在埋石時,根據測量規則第 44 條,點名的方向應以柱石面刻有點名之一方朝南為基準,以確保測量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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