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圖形按邊方程式檢驗之平均方向改正數一等不得超過○‧三秒,二等不得超過○‧四秒。
根據測量規則第57條,每一圖形按邊方程式檢驗之平均方向改正數,一等的限制為不得超過0.3秒,二等的限制為不得超過0.4秒。 這意味著在進行圖形的測量時,如果按照邊方程式計算出的平均方向改正數超過這些限制,則被認為有超出可接受範圍的誤差。 舉個例子,假設測量人員使用科學儀器來測量一個圖形的邊長,並且按照邊方程式計算出了每個邊的方向改正數。如果在計算出的平均方向改正數中,一等的平均方向改正數超過了0.3秒,或二等的平均方向改正數超過了0.4秒,則該次測量的精確度就被認為是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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