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形之閉合差,除去球面角超,一等不得逾+-3 秒,二等不得逾+-5 秒,全系中三角形閉合差一等不得逾+-1 秒,二等不得逾+-2 秒,長度閉合差,一等不得逾十萬分之一,二等不得逾五萬分之一。
「測量規則第 56 條」是其中一個法規,以下將針對該條進行解釋: 根據「測量規則第 56 條」,三角形的閉合差有明確的限制。一等測量的閉合差不得超過+-3 秒,二等測量的閉合差不得超過+-5 秒。而在全系中測量中,一等測量的閉合差不得超過+-1 秒,二等測量的閉合差不得超過+-2 秒。至於長度的閉合差,一等測量不得超過十萬分之一,二等測量不得超過五萬分之一。 例如,如果進行一個一等測量的三角形測量,則其閉合差在+-3 秒的範圍內。又或者,如果進行一個二等測量的長度測量,則其閉合差不得超過五萬分之一。 以上解釋是根據「測量規則第 56 條」的內容及之前提供的資料進行的。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