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衛星工廠試製合格項目之後續訂貨,得依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邀請合格廠商參加投標,並得辦理簽約付款。 前項採購之決標,其有採複數決標之必要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辦理。
根據上述文本,軍事機關委託廠商生產軍品的相關法規為「軍事機關委託廠商生產軍品辦法」第15條。根據該條規定,對於衛星工廠試製合格項目之後續訂貨,可以根據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邀請合格廠商參加投標,並且可以辦理簽約付款。此外,在採購決標時,若有需要進行複數決標的情況,可以按照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的規定辦理。 參考資料: - 軍事機關委託廠商生產軍品辦法第15條 - 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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