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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陸海空軍刑法 第 52 條(侮辱長官上官罪)

  1. 1.公然侮辱長官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 2.公然侮辱上官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3. 3.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犯前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4. 4.前三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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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陸海空軍刑法第 52 條規範軍人公然侮辱長官處 2 年以下徒刑、侮辱上官處 1 年以下,文字圖畫加重二分之一,須告訴乃論。

Q · 在 LINE 群組罵連長會被軍法判刑嗎?

依陸海空軍刑法第 52 條,在多人 LINE 群組公然侮辱連長(長官)構成本罪,且因以文字為之依第三項加重二分之一。但第四項明定須告訴乃論,被害長官須自知悉犯人起 6 個月內提告,否則喪失告訴權;偵查中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案件即終結。

白話解讀

軍中不是一般職場。同樣一句話對部門主管說和對連長說,後果差好幾條街。本條告訴你:公然侮辱長官,最重 2 年有期徒刑;公然侮辱上官,最重 1 年。差別在哪?「長官」是你直接指揮鏈上有命令權的人(連長、營長、艦長),「上官」只是階級比你高但不一定指揮你的人。這個區別決定刑度差一倍。第三項更兇:用文字、圖畫、演說的方式(包括 LINE、臉書、PTT)犯前兩項,加重二分之一,等於把現代軍人最常踩線的數位媒介寫進加重事由。但這條也藏著一個救命條款:第四項規定本罪「須告訴乃論」,意思是只要被罵的人沒在 6 個月內提告,這事就結束了。法律給了你一個下台階的窗口,懂的人就懂。

法律定性

陸海空軍刑法第 52 條為軍事侮辱罪,規範現役軍人公然侮辱長官或上官之刑事責任。長官指對部屬有命令權或指揮監督權者,刑度較重;上官僅階級在上而無指揮權,刑度減半。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為之加重二分之一,且全部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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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在班兵 LINE 群組罵連長一句髒話算公然侮辱嗎?

算。LINE 群組只要超過幾個人在,就符合本罪「公然」(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要件,且因為是文字訊息,依第三項加重二分之一。但本罪告訴乃論,連長須自知悉犯人起 6 個月內提告,否則過期。已發出者,第一時間道歉、刪除、爭取對方不告比辯護更實際。

Q2退伍後罵以前的長官還會被軍法管嗎?

不會。本罪主體必須是現役軍人,退伍後不再受陸海空軍刑法管轄,但會落入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刑度較輕但前科紀錄一樣存在。現役期間發生的行為即使退伍後才被追訴,仍適用軍法,身分切換的時間點是行為當下而非被發現當下。

Q3長官跟上官有什麼差?罵錯人會不會比較慘?

長官是指揮鏈上對你有命令權或指揮監督權者(連長、營長、艦長),上官只是階級在上但不指揮你的人(陸海空軍刑法第 6、7 條)。同一句話罵長官刑度是上官的兩倍。在你自己的指揮鏈裡,連長對你是長官,對隔壁連弟兄只是上官,這個區別常是被告律師第一個攻擊點。

Q4陸海空軍刑法第 52 條是什麼?

規範現役軍人公然侮辱長官或上官的刑事責任,長官刑度較重、上官減半,文字圖畫加重二分之一,且須告訴乃論。

Q5長官和上官差在哪?

長官是對你有命令權或指揮監督權者(連長、營長),上官只是階級比你高但不指揮你的人,刑度差一倍。

Q6什麼叫公然侮辱?

在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場合,以貶損人格、社會評價的言詞或舉動侮辱他人,含 LINE 群組與網路貼文。

Q7什麼是告訴乃論?

須被害人於知悉犯人起 6 個月內提出告訴,檢察官始得追訴;撤回告訴案件即終結。

Q8在 LINE 群組罵連長怎麼自保?

第一時間刪文降低傳播 → 主動向當事人正式道歉 → 爭取書面和解並請對方表示不提告,和解書是決勝文件。

Q9被軍人公然侮辱要怎麼提告?

蒐證截圖與目擊者 → 確認對方現役軍人身分與長官/上官關係 → 自知悉犯人起 6 個月內提出告訴。

Q10侮辱長官的罰金最高多少?

侮辱長官最高新臺幣 20 萬元,侮辱上官最高 10 萬元,以文字圖畫演說犯之再加重二分之一。

Q11怎麼證明對方是公然侮辱?

保存群組截圖、貼文連結與時間、錄影錄音,並蒐集在場得共見共聞的第三人證述。

Q12軍法侮辱長官 vs 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差在哪?

前者限現役軍人對長官上官、刑度較重,後者對一般人、刑度較輕,退伍後改適用 309 條。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 韓國군형법 제64조(상관모욕죄)
🇺🇸 美國UCMJ Article 89(Disrespect toward superior commissioned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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