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軍事審判法 第 14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提起公訴,應由軍事檢察官向管轄軍事法院提出起訴書為之。
  2. 起訴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職階及其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二、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
  3. 起訴時應將卷宗及證物一併移送。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軍事審判法 第14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